官宣!2020年中山积分入学新政公布!变化不小…
2020-01-14 14:38:17 来源: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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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月13日)
中山市体教局公布
2020年中山积分入学最新政策

新政有效期至
2023年12月31日
最新政策都有哪些变化?
我们一起来看看!

01
未调整的部分
根据最新的政策内容,中山市积分入学针对人群为:户籍不在中山市,目前在中山市有稳定工作,积分累计达到30分以上的流动人员。
同时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缺一不可。
1、已在中山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居住登记)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派驻中山分支机构,可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总的来说,非中山户籍需要积分累计30分+居住证(港澳台居住证)+在中山缴纳累计3个月的社保(提出申请前一月需缴纳社保)才能申请积分入学。
这些条件齐全后,
流动人员可在其工作镇区或
本人、配偶的产权房屋所在镇区,
为其未曾入读小学或初中(含中山市内、外)
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
申请积分入学排名。
但是,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
流动人口积分计分标准有所调整。

02
部分积分项目进行了较大调整
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由两部分组成,即基础分和附加分,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人才岗位、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纳税情况、社会教育等六项内容。
1
基础分
1
个人素质分
个人素质积分=文化程度得分+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得分
文化程度得分
中大专积50分、本科积90分,新增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积15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计积分。
02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得分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积分中初级技工积10分、中级技工积20分、高级技工或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积50分、技师或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积80分、高级技师或专业技术资格高级积100分。
2
参保情况积分
参保情况积分中参加中山市社会保险每满半年积10分,外省、外市转入中山市的社保每满半年积2.5分。
3
居住情况积分
居住情况积分=房产情况得分+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下同)年限得分+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得分。
房产情况得分
房产情况积分调整为100分,当产权人为多人的,按申请人和配偶合计份额的比例进行积分,且多套房产(住宅)不可累积积分。
025
办理居住证年限得分
办理居住证年限积分中在中山市内办理居住证每满半年积7.5分,取消“2016年7月1日以后,凡首次在中山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其办理居住登记时间纳入居住证年限计算范围,最长不超过半年。”
03
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得分
按规定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积6分;
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积分中在本市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每缴交3个月积1.5分,最高限48分。
2
附加分
1
人才岗位积分
人才岗位积分中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技术人员每满1年积6分、最高限48分;
在我市总部企业就业的技术人员每连续满1年积6分、最高限48分;
在中山市从事环卫工作每满1年积6分、最高限48分;
新增在中山市从事公交运输工作每满1年积6分、最高限48分,体现对科技人才和特殊群体的关爱。
2
专利创新积分
近5年内在中山市获得国家授权并有效的发明专利在递交专利申请时记载的发明人,每项积15分;发明人为多个的,按实际发明人数进行平均计分。最高限30分。
3
表彰奖励积分
参加志愿服务计分的最高上限上调为50分,新增了“中山好人”、“广东好人”、“中国好人”的积分项目。
4
社会贡献积分
取消社会贡献积分中针对“在中山市登记成为中华骨髓库志愿者”、“个人捐赠”、“积极举报火宅隐患或违法犯罪线索”以及“担任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兼职联络员”的积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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